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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实行船舶分道航行

船舶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0/5/14 10:41:26 文章来源:中国水运报

本报讯 “现在我宣布:《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开始实施”。1月1日08时30分,长江海事局举行《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实施首日仪式。随着长江海事局局长袁宗祥一声令下,武汉海事局海巡艇执法编队开始了现场巡查。同时,从武汉到宜昌各分支局的所有海巡艇鸣汽笛长鸣,也开始了规则实施天的现场巡查、宣传和监管工作。首日仪式结束后,出席仪式的长航局党委书记黄强、长江海事局党委书记刘开智,在武汉海事局局长高江峻的陪同下,乘海巡艇到武汉港中心区至白沙洲大桥航段进行了现场督查。“总算盼到了,中游航道窄,水又浅,应该有个规矩。不少碰撞事故就是走船不规矩造成的,现在好了,该等让的有单向控制段,要过河的有横驶区,有章法安全就有保障了。”在枝城大桥锚泊区,“荆州4318”轮船长乔来元告诉记者。按长江海事局要求,2006年12月22日至2007年1月31日为新规则的培训阶段。自2007年1月 1日09时起,未参加培训的船舶驾引人员不得在长江中游武汉至宜昌段独立航行值班。对船舶违反《规则》选择航路的,2 007年3月31日前以现场教育为主,对船舶的次违章行为免予处罚,自2007年4月1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据悉,仅宜昌就有超过1000名持证船员取得了新规则培训合格证,超过了持证船员总数的1/3。(黄俊鹏程永华望作信王焕章)【相关链接】一、背景:长江中游河道蜿蜒曲折,素有“九曲回肠”之称,河床演变剧烈,航槽极不稳定,航道弯曲、狭窄,易发生船舶碰撞、搁浅事故,成为长江运输的一个“瓶颈”。长期以来,长江中游除《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避碰规则》对船舶航路选择做出原则性规定外,尚缺乏具体的航路规范。船舶航行、停泊存在一定的随意性,部分航段船舶交通流向复杂,航路选择多元化,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船舶避让复杂性,造成危险局面机率增大甚至引发事故。《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填补了长江中游武汉至宜昌约630公里河段船舶航行具体行为规则的空白,是长江干线实施船舶航路规范的又一延伸。将有效改善船舶航行秩序,促进航运发展。二、内容:推行分道航行的核心是对航路的规范和再设计。1、以“上行船舶走缓流或航道一侧、下行船舶走主流或航道中间”为基本原则;2、对习惯航路予以优化,尽可能减少航路交叉,明确顺航道行驶船舶的会让方向;明确横驶区、停泊区范围,规范船舶横驶、停泊行为;在弯、窄等不宜双向通过的航段,设置单向通航航段。3、对航道条件满足船舶对驶相遇的区段,规定上行船舶与下行船舶互会左舷或右舷的安全航行措施;对航道条件不能满足受控船舶对驶相遇的区段,采取单向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统一规定上、下行船舶由一侧航路驶向另一侧航路必须在横驶区内完成。4、新规设置航路以双向通航为主,双向通航航段约585公里;设置横驶区43个;较船舶习惯过河点减少1 0余处,在弯、窄航段分水位、分船型设置单向通航航段18处。单向通航航段控制范围约45.5公里,约占7.2%。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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